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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推进“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9-06-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紧盯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教育督促广大检察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牢记党的宗旨,树立正确政绩观,根据县委的部署和要求,365bet世界杯官网_365bet体育投注官网_365体育旗下APP人民检察院决定集中 3 个月时间开展一次以“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行动。

          一、整治内容

          (一)对标习近平总书记“不能搞花拳绣腿,不能搞繁文缛节”的要求,集中整治反映最强烈的“多”的问题

          1.整治会议多、文件多的问题。贯彻落实《365bet世界杯官网_365bet体育投注官网_365体育旗下APP党政机关会议管理办法(试行)》,做到少开会,开短会。上级检察机关已经通过视频会议或者其他形式召开的会议,相关会议精神将在党组会或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一并传达,原则上少开全院性大会2019年会议数同比要减少30%以上。部署相关专项业务工作的会议时间不超过60分钟,专项业务会议讲话不超过30分钟,大会发言每人一般不超过8分钟。坚持少发文、发短文。2019年机关发文数同比减少30%以上,要立足检察机关实际,结合检察机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做好发文管理工作,严禁照抄照搬照转上级文件。牵头部门:政治处、办公室

               2.整治检查多、考核多的问题。减少对院其他业务部门的督查检查次数,除接受省市检察机关的检务督查,以及县委效能督查外,本院党建、案件质量评查等检查原则上以季为单位,一年四次;精简检查的内容,检查安排以务实管用为标准,以有利于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和原则,每次督查后发布相应的督查通报,原则上不要求被督查部门填写相关报表等。牵头部门:纪检组、政治处、第六检察部

              3.整治“留痕”多、材料多的问题。除中央及上级检察机关或者县委明确要求的事项外,如执法档案,自行提出的留痕事项原则上一律取消。工作检查、调研活动不得要求各部门提供书面汇报材料。除中央、省、市明确规定外,如支部会议记录等,原则上不得要求用专门笔记本记录,不得要求通过微信、QQAPP 等晒工作痕迹。(牵头单位:政治处)   

          4.整治宣传标语多、展示牌多的问题。不得将设置宣传标语、宣传栏、展板等事项纳入考核或提出硬件要求。在机关不得制作高档大型扶贫展板、作战图、画册。不得为迎检挂横幅、涂标语。牵头单位:政治处、办公室

          (二)对标习近平总书记“面对难题要敢抓敢管、敢于担责”的要求,集中整治最痛恨的“推”的问题

          5.整治推诿扯皮、不愿担责的问题。各部门要履职尽责,不能将能够处理或解决的案件都层层上报请示,把问题和矛盾向上推。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为干事创业的干部撑腰鼓劲牵头单位:纪检组、政治处、各业务部门

          6.整治责任往下推、板子往下打的问题。凡是中央未规定或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的“责任状”“一票否决”,一律取消,不能简单以问责推动工作、等同管理、代替整改。院各业务部门一律不得直接将上级部门交办意见作为案件定性处理的依据 牵头单位:纪检组、各业务部门

          7.整治服务群众和企业“冷硬横推”的问题。落实首问负责制,加快检务工作区建设进度,提高接待大厅服务标准,增强“12309”服务热线服务实效,增强智慧检务服务能力,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一次就办成”,做好案件当事人咨询和律师接待工作。牵头单位:办公室、各业务部门

          8.整治新官不理旧事的问题。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尤其是案件问题,要勇于担责。牵头单位:办公室、政治处、纪检组、各业务部

          (三对标习近平总书记“推进工作要实打实、硬碰硬” 的要求,集中整治最反感的“虚”的问题

          9.整治口号喊得震天响、行动起来轻飘飘的问题。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市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拿出硬举措,不折不扣、落实落深落具体,坚持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发展,倾力打造新时代检察工作“新三版”。牵头单位:政治处、办公室、各业务部门

          10.整治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问题。汇报工作、报送 材料、开展整改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反映情况。不得为迎接督查检查考核装修布置、开展突击性预检预评估。重要情况、重大案件、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如实上报县委和市院党组。(牵头单位:政治处、办公室、各业务部门)

          11.整治热衷堆“盆景”、搞形象工程的问题。不得急功近利、追求短期政绩;不得搞“面子工程”,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做好“新媒体”工作室建设的规划。要聚焦脱贫攻坚中的“两不愁、三保障”扶贫目标,严禁盲目自行抬高标准、层层加码。(牵头单位:院各部门)

          (四)对标习近平总书记“解决问题要雷厉风行、见底见效”的要求,集中整治最看不惯的“浮”的问题

          12.整治脱离群众、拍脑袋决策的问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落实决策前调研论证制度,每个班子成员应当亮明态度并记录在案,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严格贯彻检察委员会工作制度,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牵头单位:办公室、政治处、检委办)

          13.整治学习、调研走过场的问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学思践悟、知行合一。调研要多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去,多到基层一线去,多到最贫困的群众家去,倡导“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调研,真正摸透实情,现场指出问题、帮助解决困难。调研报告要务实管用,对策建议要接地气,成果转化要能落地。(牵头单位:院各部门、办公室)

          14.整治人浮于事、慵懒散拖的问题。深入推进全市检察机关纪律作风深化年活动,再次聚焦省院纪律作风整顿提出的8个方面47个问题,逐一抓好自查整改。加强机关效能建设,鼓励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鼓励年轻干警到基层、到扶贫一线去历练。(牵头单位:院各部门)

              二、整治方法

          (一)联系实际深入“学”。院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成员要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反馈意见和省市贯彻落实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以及视察安徽、视察六安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集中调研;召开院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集中学习研讨。要坚持将集中研讨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通过开展专题辅导、专项调研等形式,强化教育效果。    (二)以下看上精准“查”。准确把握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各类表现,进行全面自查;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省委巡视、市县巡察、日常监督检查、专题调研督查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认真核查。注重做到“六个结合”,即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相结合,与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结合,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整改相结合,与省委巡视、市县巡察相结合,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与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既查老问题、显性问题、共性问题;又查新问题、隐形问题、个性问题。     (三)以上带下彻底“改”。坚持从院领导带头做起,带头践行“两个维护”;带头树牢宗旨意识,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带头弘扬真抓实干作风;带头改进学风会风文风。建立简洁明快的整改台账,实行盘点销号,确保整改到位。     (四)举一反三长久“立”。围绕查摆出来的问题,既通过专项行动抓立行立改,又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同时结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从思想根源上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牢宗旨意识。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开展,院纪检组、政治处、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院第一、二、三、四、五、六检察部配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推进和跟踪问效。   (二)压紧压实责任。院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主要负责人要以“三严三实”的作风,自觉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承担分管范围整改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严肃监督问责。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检务督查重要内容,拓宽信访举报渠道,督促有效施治。强化正风肃纪、实施“一案双查”,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先于其他问题查处。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做到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    (四)弘扬严实作风。持续巩固“讲重作”“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成果,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强化斗争精神、敢于迎难而上,大力营造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推进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

              组  长:梁俊东   党组书记、检察长

              副组长:李  彪   党组副书记

                      汪修勇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金山林   党组成员

                      解文生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王  敏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袁增根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成  员

                      高  中    第一检察部(筹)召集人

                      孙  燕    第二检察部(筹)召集人

                      洪承仓    第三检察部(筹)召集人

                      陈  华    第四检察部(筹)召集人

                      周保和    第五检察部(筹)召集人

                      刘为东    第六检察部(筹)召集人

                      朱传洲    办公室(筹)召集人

                      程业云    政治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政治处,由刘为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友宝任副主任、张荣、姜玲玲为办公室成员。